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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经济实力迅速提升,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创造丰富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政府的工作目标已由单纯追求GDP向提升环境质量与保持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转变。在加强环境监管的同时,通过环保技术的推广扩散,实现节能减排,成为兼顾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有效途径。但是,具有正外部性的环保技术更多依赖于政府的供给和推广扩散,政府在环保技术扩散方面的有效规制就变得不可或缺。自分税制改革之后,我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管理体制,具体到环境治理领域,则形成了环境分权管理体制。作为财政分权管理体制的分支,环境分权管理体制具有“条块”双重委托代理的特征。尽管在2016年9月22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省级环保垂直管理体系也在相继建立之中,但本质上仍没有改变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间“条块并存”的环境管理体制。那么这种“条块”双重委托代理的环境分权管理模式对于环保技术的扩散产生何种影响?未来的环境管理体制应如何调整?围绕以上问题,本研究从环境纵向分权和横向分权的角度对环保技术扩散的影响机制进行分析,并选取了2004-2016年的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半参数可加面板模型的方法,对环境分权与清洁生产技术扩散和末端治理技术扩散之间的非线性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为环境分权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推动环保技术扩散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来源:书号查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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