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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体就是指法的终极理据,是法为什么是法的根本规定性,法本体关注的核心是“法是什么”的问题,这样一个问题本身又内涵 “法为什么是法”的问题。法是什么?是规则,是命令,还是天意?法为什么是规则、是命令、是天意?作为规则、或者命令、或者天意的法是如何成为法的?这就如同传统中国没有美学学科,没有美的本体的概念,但是却有着辉煌的美学创造,诸如诗词之美、戏曲之美、绘画之美、建筑之美等等。因此,构建基于法本体基础上的传统中国法哲学不仅不是亦步亦趋的比附式研究,更是重新理解何谓传统中国法的不二法门。时下,重思传统中国法哲学,不仅是重新认识传统中国法哲学,更是构建真正具有中国问题意识的中国法哲学的源头活水。法本体论是法哲学体系的根本和核心,作为抽象思考的法本体主要关注三个问题:法是什么、法为什么是法、证成“法为什么是法”的路径是什么;这样一种抽象的思考需要外化展开方能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践,因此法本体在形而下层面的展开,形成了传统中国法的法律渊源,在形而上层面的展开则形成了法律价值。法律价值的实现需要通过不同形式的技术性的法律方法,因此法本体亦决定着法律方法的选取,由此则形成了本体→方法→价值的外在逻辑,亦由此形成了法哲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运行论四部分,此四者以本体为基础,彼此影响,构成了传统中国法哲学有机、动态、圆熟的体系。
[来源:书号查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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