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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辩护理念和无效辩护制度都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实质辩护。辩护权充分有效地行使不仅有利于司法机关客观、全面地了解案情、正确地适用法律、保证案件审理质量,而且有利于实现诉讼程序的公平正义,是诉讼民主化的表现。有效辩护的实现应当满足三角模式,三角模式的顶端、左端和右端分别是保障有效辩护实现的基本权利,顶端的权利是最重要的权利。我们应当在此模式之下,对比国外有效辩护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寻找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辩护的实现形式。
[来源:书号查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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